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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市公共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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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規則

文化局圖書館電腦資訊檢索區使用規則

  • 資料來源:嘉義市公共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4/05/22

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圖書館電腦資訊檢索區使用規則
一、欲使用圖書館資訊檢索電腦,請自行至檢索區電腦開機,登入個人借書證帳密,即可使用1小時。
二、資訊檢索電腦電腦結束前5分鐘會出現是否續借,續借後可再使用1小時。
三、使用期間如閒置或離開超過10分鐘,電腦螢幕會跳出視窗詢問是否還要使用,否則會結束使用關機。
四、使用圖書館1樓 資訊檢索A與B區電腦每人每天登記使用1次為限每次使用以1小時為原則,可續借1次。
五、使用圖書館2樓 網路視聽區每人每次使用時間以小時為原則每天登記使用1次為限不可續借
六、資訊檢索A與B區電腦僅提供網路線上資訊查詢。網路視聽區僅提供影音播放服務。
       民眾使用公用電腦,一律禁止瀏覽非法網頁、網路遊戲、下載軟體、更改電腦設定。
七、如有違規情事,一經發現將強制登出,並加入黑名單。1天超過1次(含)當日不得再登記使用,
       一星期內累積3次(含)暫停1個月使用權利。
八、欲使用"無線上網區"座位者,應持有效相關證件(借書證、身份證)於圖書館櫃檯換取號碼牌。
       每次使用時間以小時為原則,無人排隊預約者,可再增加2小時;每人每天登記使用共2次為限。
九、使用資訊檢索A與B區、網路視聽區、無線上網區皆不提供列印服務
十、嘉義市圖書館其他分館電腦資訊檢索區使用規則,請依各館規則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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